關於古琴合奏
以下略述關於琴合奏的記載。
中國最早的民歌集[詩經]有很多例子如: ,、,、,。、,、,。[詩經]分 為風、雅、頌,有貴族代庶民抒發感情的十五國風的民間音樂,有公卿大夫廟堂之上的文學宮廷雅樂,也有屬於頌揚天子國君的周魯商頌樂。當這些進行雅樂及頌樂 時多半以合奏形式,以彰顯國君的偉大。頌樂多為祭祀所用。這些都關係著主持者的身份,而影響著音樂形式與內容。當國君進行祭祀所使用的樂器數量以及禮儀也 都與公卿大夫規格不同。這些多在諷諫、讚頌或是在祭祀、宴饗等儀式中使用的樂歌,是由王朝的樂官或巫、史等“專業”創作者完成的。在《周禮》中的祭祀[大師掌六律、六同以合陰陽之聲。大祭祀,師瞽登歌,令奏擊拊,下管播樂器……。瞽蒙掌播鼗鼗、柷、敔、塤、簫、管、絃、歌。諷誦詩,世奠系,鼓琴瑟。以役大師。]《周禮·春官·磬師》言及磬師之職,嘗云:「磬師掌教擊磬,擊編鍾。教縵樂、燕樂之鍾磬。凡祭祀,奏縵樂。」《禮記·學記》曰:『不學操縵,不能安弦。』自古撫琴稱之[操縵] 。《周禮》所謂:「凡祭祀,奏縵樂」。所謂雜聲之和樂者也,即是說明琴在其中與之合奏。
圖一所顯示的是戰國時期曾侯乙墓於1978年所出土的樂器,樂器有9種編鐘、編磬、鼓、琴、瑟、均鐘(律準)、笙、排簫、篪共計125件,按形態可分成「雅樂」和「房中樂」兩種樂隊類型。光從墓主能擁有如編鐘等銘文的重器,而且數量驚人,即可以知道記錄著統治階級生活中各方面的重要內容,諸如祭祀、征伐、賞賜、策命、宴樂、婚媾等等。墓中本來存有絹帛的樂譜,可惜長期浸泡水中,早就腐朽成灰了。
圖二所顯示的是雍正年間孟春,清世宗胤為求國泰民安、五穀登豐,親率王公大臣至先農壇祭祀。圖中顯示前方琴有二十床,後有編鐘與編磬,以及建鼓並有人員持麾。根據[欽定大清通禮]此樂隊稱為[中和韶樂]。
自先秦至清代在這長久的歷史中,有眾多的文字資料可以顯示與琴的合奏無疑。此短文僅呈現古琴文化中各種型態的一種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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